关于2018年博士开题报告答辩的相关通知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283

    间:博士开题报告的时间,可根据博士研究生本人研究进展确定,但须在博士开题评审通过的三个月内完成开题答辩。

 答辩程序:

博士生开题答辩由申请人导师组织。

开题报告审核专家组应由3-5位相关学科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应在开题前3天将开题报告交给审核组成员。

   开题答辩组应对开题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对开题报告的选题依据、创新性、难度、可行性及预期结果、口头报告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并在《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填写答辩意见。

    开题答辩完成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并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开题界面填写并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表》请导师签名。

   开题报告修改完成后,将《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表》,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时间间隔要求:研究生在通过开题答辩后,须认真撰写学位论文。从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到学位论文送审,至少间隔六个月

   其他:

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及开题报告不及格者,应提前提交延期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或重新开题,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必须在文献综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如内容不符,导师有责任在研究生撰写开题书面报告过程中督促研究生及时更正,或重做文献综述。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填写《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题换题审核表》,经导师、原开题导师组组长或系(所)主任、研究生审核后,重新开题。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