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办事流程(2025年10月更新)

发布者:林璐发布时间:2025-10-10浏览次数:438

第一步:在线申请,等候审核

1. 进入浙江大学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登陆统一身份认证,点击“对外交流”找到Z0096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审批,在线填写《申请表》、《备案表》,上传邀请函等附件,提交申请;

2. 由出访单位外事经办人审核后流转至所在单位党委和行政负责人及其他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如出访人为中层领导干部,需分管或联系校领导以及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或校党委书记审批;

3. 国合处办理任务批件。


第二步:下载任务批件

接到国合处任务终审通过的短信后,进入流程可下载电子任务批件和申请表。


第三步:领取证照及签证办理

1      如出访人需新办因公护照或因公港澳通行证的,请本人携带电子批件和身份证原件至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122室浙江省外办代办点或文三路1401号楼1楼浙江省外办本部办理;

2      如出访人需持因公护照旧证出访的,请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国合处窗口(1151617号窗口)领取因公护照并至浙江省外办紫金港代办点(122室)或浙江省外办本部(文三路1401号楼1楼)提交因公签证申请材料;

3      如出访人使用因公港澳通行证旧证需办理签注的,由国合处代为线上办理。

办事依据:

1.《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2.《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3.《浙江大学因公护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均可在线提交:

1. 《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

2. 《备案表》

3. 邀请函(若办理赴日本因公护照签证手续,请附日方提供的招聘理由书、滞在预定表等材料)

4. 经费资助证明:出访费用由外单位(第三方)支付

5.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表》及赴港工作同意书:如出访时间≥30天或赴港工作或邀请单位支付酬金的赴香港人员

6. 夫妻同团出访说明:若夫妻二人(均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同团出访,经双方所在(院级)单位盖章确认后由申请人提交


表格下载:

《境外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派遣证明上注明需要学校承担境外医疗保险费用的,需事先购买保险,凭纸质或电子版保单办理校章用印手续,未事先购买境外医疗保险,需填写承诺书并递交国合处窗口(根据往访国签证要求,必须购买保险的情况除外)


常见问题:

1. 因公临时出访(180天以内)应持何种证件?

答:除出访人不具备办理因公证照的条件或无法通过因公途径办理签证、签注等特殊情况外,因公临时出国(境)须持因公证照。

2. 因公护照如何办理?

答:需先办理因公出国校内审批手续,取得批件后方可办理因公护照。若无出访任务,则无法办理因公护照。

3. 因公出国(境)手续需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答:因公出国(境)包含“审批、证照、签证(签注)”三部分内容。其中:

1)审批部分: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需要出访人所在单位行政、党委负责人审核,如出访人为中层领导干部,还需校领导审核。

2)证照办理部分:需5个工作日,因公护照和因公港澳通行证均由省外办签发。

3)签证、签注办理部分:办理签证所需时间视各国领事馆要求而定。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5个工作日。

4. 签证手续如何办理?

 答:教职工因公护照签证通过省外办办理,各国签证要求可在浙江省外办官网查询(http://fad.zj.gov.cn/col/col1229723218/index.html)。


学院国际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电话:林老师56662016    


信息来源:办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