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 [2010]14号)(附件1),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高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聘任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中共党员优先(含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3.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个人学习科研工作事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4.经济困难生优先。
三、兼职辅导员职责
根据指导老师安排,负责学院一类具体的学生工作,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并积极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要求每周在学院353室值班至少一个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聘任程序
1.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8年9月26日前电子邮件发送至spa@zju.edu.cn;
2.填写表单http://cn.mikecrm.com/1A6CETw并提交,学院将跟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
如有疑问,请联系杜老师 0571-56662015。
附件2:兼职辅导员登记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