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7-2018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建梅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489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评选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依据及对象

(一)评奖评优依据

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细则(20169月修订版)》为依据,请参评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二)评奖评优对象

1.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中无不及格科目(部分奖项除外,详见细则),学年总课程平均GPA不低于2.5

3.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和申请工作

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思想品德评价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59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以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颁布的办法为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学院将根据各班人数差异进行适度微调,奖励金额为2000/人;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学院将根据各班人数差异进行适度微调,奖励金额为1500/人;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学院将根据各班人数差异进行适度微调,奖励金额为1000/人。

特别说明:若获当学年学业奖学金,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则将自动生成相应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兼得,奖励金额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金额发放(一等6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二)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我院可评选名额为6人左右,奖励金额为1000/人。

(三)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且在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我院可评选名额为6人左右,奖励金额为1000/人。

(四)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且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我院可评选名额为9人左右,奖励金额为1000/人。

 

学业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均不需要自行申请,将由系统自动生成,具体名单以学院公示为准;其他单项奖学金则需要自行申请。

有意向申请其他单项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0101200将电子版以“专业班级+姓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打印并签名后与证明材料一同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若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任何两项及以上奖励,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则将自动生成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荣誉兼得,奖励金额为2000元。

 

以上奖学金的最终获评名单将另行公示。其他评奖评优事项也将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朱老师0571-56662037或徐同学18867109163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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