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建梅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765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分批次发放。

 

三、评选程序要求

1. 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名额为32名,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名额为109名。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在101124:00进入“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s.zju.edu.cn/xgxt/)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打开“学生资助”模块,选中(打勾)资助项目列表中的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申请”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最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

2)下载申请表。点击进入“已申请项目”,选择点击前边的复选框,选中所申请项目。点击上方“下载登记表”按钮,可以下载对应的纸质申请表。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团员”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及竞赛获奖情况,此为必填项)另外,请注意以上表格填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

4)提交电子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并于10121200将纸质版申请表签名后与证明材料一同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可在上方“流程跟踪”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如有问题,请咨询朱老师0571-56662037或徐同学18867109163

 

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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