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修改的说明
递交成绩后两个月内,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变动申请→任课教师填写相应的《研究生课程成绩修改申请表》,准备相关作业或试卷等材料复印件→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修改已递交的存档纸质成绩单(公共课不需要此流程)→申报材料转交研究生培养处或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研究生培养处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完成成绩修改确认→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成绩修改申请受理情况。
附: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变动申请提交方法
教师用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课程”,“成绩录入”→通过查询条件找到需要修改成绩课程的开课班级→点击“编辑”,找到需要修改成绩的学生→点击修改→同样的操作,依次完成对所有待修改成绩的修改(若仅有一位学生需要修改成绩,请忽略此步)→确认全部成绩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此时即生成一条成绩变动申请。
成绩变动申请的处理状态,教师状态可以通过“课程”,“成绩变动”进行查看。“提交”状态表示成绩变动申请待审核,请任课老师及时将变动材料交付研究生培养处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通过”状态即为成绩变动生效,教师用户或学生用户均可看到变动后结果。
研究生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请各位研究生课程任课老师在课程结束以后及时提交课程成绩,审慎对待成绩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