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对2014年秋至2018年春入学研究生(以下简称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评审对象:公共管理学院2014年秋至2018年春入学全日制研究生已获得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者。
二、评审内容
1.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
2.是否已按时报到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绿色通道除外);
3.是否存在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学籍异动情况;
4.是否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5.是否存在其他院系及导师认为不适合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三、拟评审公示
学院已根据评审管理办法进行复审,现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11月19日-11月21日。PS.对于部分学生符合申请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在评选首年未申请学业奖学金者,可进行首次申请,也请与公示期结束时间前向学院程思遥老师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56662036,程思遥老师。
本次复查合格者,将获得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资格。2018年秋冬学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
附件:2018-2019学年公共管理学研究生专项/专业奖学金资格核查名单.xlsx
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