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博士研究生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104

一. 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

1、5-7名正高职称专家或者具有博导资格的副教授,外校或外系或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

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但申请人导师不得担任主席。

3、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导师及导师组成员)只能有一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二. 答辩前准备(答辩前几天完成)

1、答辩秘书在答辩前须至学院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材料。

2、确定答辩委员会后,将答辩公告(包括答辩题目、答辩申请人、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信息<职称、来源学校院系等>、指导老师等)发送到dnn1255@163.com邮箱

3、答辩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务必录入】

 

三.答辩后须提交材料(答辩后2-3日)

1、答辩秘书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22ms01;密码:22222222

2、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书2本、答辩申请报告、答辩记录表、答辩评分表、表决票5-7张和答辩委员信息(姓名、工号、校外人员身份证和银行卡号)等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科。

3、答辩申请人通过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给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将论文最终定稿(有书脊)4本,及修改定稿表于2月25日之前一起交至研究生科。

 

四.其他

1、以上所需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或公管学院网站主页研究生教育区表格下载区域内下载。

2、及时将电子版、纸质版送交学校图书馆(送交图书馆版本与交学院版本相同,都需要书脊,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