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学院团委定于近期启动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
为确保此次“推优”工作顺利进行,各团支部务必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2012年2月修订)》(附件1)要求选拔优秀青年团员进行推荐。
一、推优对象的要求: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入党愿望;
4、品学兼优,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群众基础好;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2018-2019学年秋冬学期没有出现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通过亦按照出现不及格论)。
二、各支部上报材料要求:
1、《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
2、《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3)需要在民主投票后进行排序再上交。
3.团支书需上交手写证明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全员参加,并签名。该证明仅需表意清楚即可,请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至学院团委。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推优名额:
(1)本科生每班推优名额
(2)研究生每班推优名额
每个团支部2人。
【更新】注:本科生、研究生各团支部,如果团支部同学入党意愿强烈,允许每个班最多有两个候补名额,推优程序和材料要求同本通知要求。
2、推荐程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推荐对象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院团委委员的推荐意见由院团委书记填写;民主评议过程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进行监督。“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应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3、此次推优工作从即日开始,3月20日结束。请各团支部积极配合,严格履行推优程序。
4、民主选举会必须有团支部三分之二以上团员在场,选举人以匿名的形式进行投票,最终得票最多者即为本次推优对象。若得票最多人数高于应推优人数,则需进行下一轮选举直至推优对象产生。
5、《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名处手写签名,电子版一份、无需签名。
本科生所有上报材料在2018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上交到zjuggxyftw@163.com,纸质版上交到丹阳四舍220信箱。
联系人:田同学 联系电话:18868107540
研究生所有上报材料在2018年3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上交到2720036132@qq.com,纸质版上交到翠柏四舍233信箱。
联系人:涂同学 联系电话:15927326049
附件一: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pdf
附件三: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