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院按照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的流程认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蒙民伟楼353)
联系人:梁老师,56662037,liangss@zju.edu.cn
附件:2019-2020学年公共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xls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