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生:
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单项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依据及对象
(一)评奖评优依据
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细则(2016年9月修订版)》为依据,请参评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二)评奖评优对象
1.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中无不及格科目(部分奖项除外,详见细则),学年总课程平均GPA不低于2.5。
3.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单项奖学金介绍和申请事项
(一)单项奖学金介绍
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其中学业奖学金已经评选完成。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思想品德评价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15年9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为准。
1.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我院可评选名额为4人左右,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且在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我院可评选名额为4人左右,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3.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且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任期满半学年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我院可评选名额为5人左右,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备注:以上奖学金名额将视实际申请情况进一步微调。
(二)单项奖学金申请事项
有意向申请其他单项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于10月20日24:00前将电子版以“专业班级+姓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打印并签名后于10月21日12:00前与证明材料一同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梁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若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任何两项及以上奖励,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则将自动生成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荣誉兼得,奖励金额为2000元。
以上奖学金的最终获评名单将另行公示。其他评奖评优事项也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梁思姝 56662037
刘永杰 15700080377/580623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