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校团委201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经各团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团委评选,现将获得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公示如下:
行政管理1601团支部
信息资源管理1701团支部
行政管理18级硕士生团支部
公示期从2019年5月4日至5月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蒙民伟楼353)
联系人:程老师,0571-56662036。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