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18号】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思姝发布时间:2020-02-20浏览次数:115

学院全体2020届本科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492号)有关规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授予本科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并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累计获得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学院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在预评上报前,学院将进行充分公示,充分征求全院教师、学生的意见。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推荐资格。

(二)学院在评选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9人。

(三)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请符合条件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前往平台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个人荣誉申请-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模块申请。

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表中“班主任或导师推荐意见”前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作为申请附件上传。

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表中“院系意见”前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格式填写。

所有申请的学生,应如实填写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信息登记表:https://www.wjx.top/jq/58785229.aspx

(四)请符合条件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于3124:00前完成网上申请。逾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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