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0-03-27浏览次数:260

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学院团委定于近期启动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

为确保此次“推优”工作顺利进行,各团支部务必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选拔优秀青年团员进行推荐。

一、推优对象的要求:

1、年满18周岁且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共青团员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三个月,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入党愿望;

4、品学兼优,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群众基础好;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没有出现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通过亦按照出现不及格论)。

二、各支部上报材料要求:

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事迹一份。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2、《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3)需在民主投票后进行排序再上交。

3.团支书需上交手写证明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全员参加,并签名。该证明仅需表意清楚即可,请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至学院团委。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推优名额:

本科生与研究生每班推优比例团支部团员数的20%

注:本科生、研究生各团支部,如果团支部同学入党意愿强烈,允许每个班有候补名额,可按推荐程度按序附在名单后,推优程序和材料要求同本通知要求。

2、推荐程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推荐对象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院团委委员的推荐意见由院团委书记填写;民主评议过程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进行监督。

3、此次推优工作从即日开始,4月17日结束。请各团支部积极配合,严格履行推优程序,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本次推优采用网上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4、民主选举会必须有团支部三分之二以上团员在场,选举人以匿名的形式进行投票,最终得票最多者即为本次推优对象。若得票最多人数高于应推优人数,则需进行下一轮选举直至推优对象产生。

5、《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名处手写签名,电子版一份、无需签名。

 

本科生所有上报材料打包命名为“推优+团支部名称”2020年41724:00前将电子版上交到zjuggxyftw@163.com,回校后再根据程序将纸质版上交到丹阳三舍131信箱。

联系人:何同学   联系电话:18888913994

研究生所有上报材料打包命名为“推优+团支部名称”2020年4月1724:00前将电子版上交到11822014@qq.com,回校后再根据程序将纸质版上交到翠柏一舍128信箱。

联系人:沈同学   联系电话:13770626900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6&object_id=205782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20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