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研究生学术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0-06-19浏览次数:302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公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公管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学术型)只有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预答辩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下:

   1、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应配合学院每个季度的送审时间(四个季度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分别为:3月、6月、9 月、12 月),申请本季度论文送审的研究生务必在本季度论文送审材料提交日前 10 个工作日完成预答辩。研究生应提前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专家,并在预答辩前一周,将预答辩信息公告发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箱,由学院予以挂网公告。

    2、预答辩应在所属学科、专业范围内公开进行,并由所在学科或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评审。

   3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申请表》(研究生系统中导出)以书面形式交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存档。预答辩不通过者,必须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4、预答辩专家费由学院承担。首次未获通过,再次申请预答辩的相关费用由研究生自行承担。

   5、此规定自 2020 9  1 日起执行。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1,研究生简况

姓名

 

学号

 

入学日期

 

拟毕业日期

 

学院

 

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

 

指导小组成员

  

预答辩日期

  

预答辩地点

  

听众人数

 

拟定论文题目


2、论文撰写进展

  

3、指导教师(组)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4、评审专家组情况(首位填写组长)

专家组名单

姓名

职称

是否博导

所在学科(专业)

签名栏

  

  

  

  

  

  

  

  

  

  

  

  

  


  

  

  

  

  

  

  

  

  

  

  

5、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