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学院团委定于近期启动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
为确保此次推优工作顺利进行,各团支部务必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选拔优秀青年团员进行推荐。
一、推优对象的要求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2.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并按期交纳党费;
3.有一年以上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三个月,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入党愿望;
4.品学兼优,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关心集体,群众基础好;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没有出现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通过亦按照出现不及格论)。
二、各支部上报材料要求:
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上1000个人事迹一份。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2.《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名单汇总表》(附件3)需在民主投票后进行排序再上交。
3.团支书需上交手写证明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全员参加,并签名。该证明仅需表意清楚即可,请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至学院团委。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推优名额:本科生与研究生每班推优比例均为团支部团员数的20%。
注:本科生、研究生各团支部,如果团支部同学入党意愿强烈,允许每个班有候补名额,可按推荐程度按序附在名单后,推优程序和材料要求同本通知要求。
2.推荐程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推荐对象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一般团员、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院团委委员的推荐意见由院团委书记填写;民主评议过程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进行监督。
3.此次推优工作从即日开始,9月30日结束。请各团支部积极配合,严格履行推优程序,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选举人以匿名的形式进行投票,最终得票最多者即为本次推优对象。若得票最多人数高于应推优人数,则需进行下一轮选举直至推优对象产生。
5.《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名处手写签名,电子版一份、无需签名。
本科生所有上报材料打包命名为“推优+团支部名称”在2020年9月30日24:00前将电子版上交到514523480@qq.com,将纸质版上交到青溪3舍225信箱。
联系人:向同学 联系电话:19975275668
研究生所有上报材料打包命名为“推优+团支部名称”在2020年9月30日24:00前将电子版上交到11822014@zju.edu.cn,将纸质版上交到翠柏一舍128信箱。
联系人:沈同学 联系电话:13770626900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https://zjutw.zju.edu.cn/2020/0914/c32290a2194726/page.htm
附件3: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