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371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生力军作用,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团委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团支部应科学合理地设置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的时代性,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2. 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各团支部应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团建经费每个团支部每学年1000元,需自行申请报销;各团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请务必先将活动策划及预算方案上交至学院团委;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请详细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各团支部支出报销时,应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参与人数、活动成效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连同报销的票据,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填写财务报销汇总单予以报销。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参与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请各团支部届时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邮件请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名称”),纸质版交至丹阳六舍310信箱

(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4.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5.积极组织开展团日教育活动。各团支部在10月-11月需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时事热点至少举办一场主题团日活动,可供参考的活动形式有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

6.组织开展党团知识竞赛。作为支部组织生活形式的有益补充,以赛促建,营造共青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团史、知团情、赛团务的浓厚氛围。请团支部在10月10日前推荐2名学生参与学院选拔,届时学院将择优推荐2名优秀个人参加校级党团知识竞赛决赛(具体通知另发)

(三)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7.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本院团委将组织开展团学干部教育培训,聚焦团干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并将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校团委将统一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20年秋冬学期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团支书、各学院学生挂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另发)。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团支部重视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充分发动,活跃支部。各团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检查和督促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团支部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评审表彰

请各团支部认真做好本次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各项活动开展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电子版)于1125前报至学院本科生团总支组织部(电子材料请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纸质材料请交至丹阳六舍310信箱)。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本科生团总支组织部。

联系人:向杨,19975275668;姜欣言,18905781819

 

附件1. 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92247

附件2.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

附件3. 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