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公共管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0-12-15浏览次数:154

学院各团支部:

经过校团委、院团委对各团支部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材料的审核,本院共有6个团支部分别被确定为校院两级2020-2021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现予以公布:

 

一、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土地资源管理1801团支部

政治学与行政学1801团支部

农林经济管理1801团支部

 

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行政管理1801团支部

土地资源管理1901团支部

土地资源管理2020级硕士生团支部

 

请各“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团支部按照争创方案,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创建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全校、全院团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争创验收时间预计为20215月底6月初, 各团支部需提交争创总结(校级见附件1,院级见附件2),具体要求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1: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doc 

附件2: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总结.doc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0年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