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为统筹开展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现将“新苗人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团队及个人。
2. 申报项目内容,一是基于问题领域研究和社会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并符合学生科研训练的实际能力;二是根据学生自定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3. 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跨学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审核,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类别
1.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申报要求
根据2021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我校研究生项目共计可申报45项,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比例不少于50%,各组根据个人需求结合分配名额在自主申报过程中自行选择项目类型。
五、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2021年3月31日前,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和2)纸质版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立项评审:2021年4月1日-15日,学院(系)组织立项评审。
3. 学校抽审:2021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 项目公示:2021年4月底,学校公示公布立项项目。
六、具体要求
1. 2021年3月31日17:30前,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和2)纸质版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 各项目队伍于2021年3月31日12:00前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和2)以及《浙江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上交邮箱:dengqinxin@zj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统一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七、项目管理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
3. 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八、项目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学校根据立项情况按每项5000元的额度将经费总额划拨到各院系,项目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可由院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九、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邓同学18773911166,联系邮箱:dengqinxin@zju.edu.cn。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