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报到证、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手续办理的说明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2546

各位2021届毕业生:

你们好!祝贺你们即将跨出学校大门,开始新的人生旅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21届毕业生在离校前须办理报到证开具、档案寄送、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出等手续。四者之间的关系,视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时有相关性,有时有互斥性,不应照搬身边同学,应多联系单位),各项信息请务必确认无误后填写电子表单(非常重要):【本科生】http://spaspaspa.mikecrm.com/VAZE8fs(密码2021);【研究生】http://spaspaspa.mikecrm.com/qK0OsDH(密码2021)。现将填写细节和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报到证开具

“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学校相关部门必须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必须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必须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一)开具规则

1.毕业去向为“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包括本校升学及境内外校升学),无需开具报到证,但需于615日(周二)17:00前在学校就业系统中确认就业方案。

2.毕业去向为“出国/境”的毕业生,无需签三方协议,但需于615日(周二)17:00前在学校就业系统中确认就业方案,并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附件一),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本科生交至学院109团委办公室王老师处,研究生交至杜老师处(登记表中“报到证抬头”一般填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留学服务中心,请自行提前联系确认)。

3.毕业去向为“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按照《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报到证,具体规则为:

1)当用人单位人事管理权时(一般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报到证抬头为单位(请与单位确认);

2)当用人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时(一般为私企、外企等),报到证抬头为上级管辖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管理局等(各地叫法不同,需与单位确认);

3)不能解决北京上海户口但工作地在北京上海的毕业生,报到证原则上开回生源所在地,报到证抬头一般为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请自行提前联系确认;

4)根据积分,预计能解决北京上海户口但暂时还未成功办理的毕业生,报到证暂缓开具,请在表单中“备注”一栏备注具体情况以及预计确定时间;

5)确定能够落户上海/北京并且已取得落户回函(即《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事户籍的通知》等类似)的毕业生,上交落户回函(或其复印件)后才能开具报到证,请在落户回函注明本人联系方式及报到证抬头;

6)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原则上开回生源所在地,报到证抬头一般为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请自行提前联系确认;

4.原则上每个毕业生毕业时只能打印一次报到证,学生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定“报到证抬头”(必须准确,一旦错误,将很难弥补),确认后请登陆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浙大通行证登录)的“就业方案确认”版块确认就业方案(含报到证抬头等),否则学院无法开具报到证。

 

(二)开具时间

我院报到证的开具和领取将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段分批次进行:


批次

工作签约完成/出国境材料齐全,且表单(见文头)填写完成

报到证领取时间

第一批

62117前完成的

628/629,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批

621-7月中旬

725日左右,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批

7月下旬-8月中旬

8月中旬,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说明:

1、“签约完成”:指完成线上三方签约并已将纸质存档三方协议交至学院(本科生交至王老师处,研究生交至杜老师处),且已填写表单(见文头),就业系统中已确认“就业方案”。

2、“出国/境材料齐全”:指已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交至学院(本科生交至王老师处,研究生交至杜老师处),且已填写表单(见文头)。

3、在820日之前仍未完成就业签约手续的同学,学院将在8月下旬将其报到证开往其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中心),相关同学同样需要领取报到证并交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中心)。

4、报到证的领取原则需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的,需要书面签字的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白联归入学生档案,红联(研究生)或者蓝联(本科生)由本人领走,在前往就业单位报到和办理户口迁移时使用;

 

(三)注意事项

1.学院将根据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及本人仔细确认后提交的表单(见文头)信息开具报到证,因此请同学们确保就业系统中本人的就业信息及表单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同时确保及时上交纸质就业协议书(就业学生)或出国留学登记表(出国/境学生)等书面材料;

2.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审核通过的签约信息,方能根据系统录入信息开具报到证,因此请同学们及时关注本人签约信息的审核情况;

3.报到证具有有效期的限制,因此请同学们务必在有效期内持本人报到证前往报到证抬头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4.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需先登报声明遗失,到档案中查报到证编号,再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办理地址:学院路35号,88008683/88008653


二、档案寄送

(一)寄送流程

1.信息统计:档案寄送地址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及个人实际情况决定,由毕业生本人提供;学院将根据本人仔细确认后提交的表单(见文头)信息寄档案;原则上,档案接收单位与报到证抬头一致。毕业生必须事先与用人单位或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中心)等联系确定本人档案接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批次

工作签约完成/出国境材料齐全,且表单(见文头)填写完成

档案寄送时间

第一批

62117前完成的

7中旬寄送档案

第二批

621-7月中旬

7月底/8月初寄送档案

第三批

7月下旬-8月中旬

8月下旬/9月初寄送档案

 





2.档案整理及寄送: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学院统筹安排寄送(预计于79日起启动),党建档案原则上与学籍档案一同寄送,寄送方式为邮政部专用EMS标准快递,寄送完成后将在毕业生群内公示EMS单号以便毕业生及时查询。

3.毕业生离校后一定要记得主动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并核实是否收到档案,以免出现“死档”或档案遗失等严重后果,并保持个人原有手机畅通三个月以上时间。

 

(二)填表要求

1.收件单位:必须填写收件单位全称,不得虚拟;

2.收件人:填写全名,原则上不许简写(如王先生、李小姐);

3.收件地址:必须按省、市、县、街道、门牌号码(楼、单元、楼层、房间或柜台号)填写完整,农村地址必须按省、市、县、乡、村的顺序填写;不能只填写单位而省略具体地址;

4.收件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码,若填固话号码则须填写“区号+78位固话”;

5.邮政编码:如确实无法查到可不填写。

 

(三)其他说明

1.毕业生登记表为学籍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本科生请按照之前各班班长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并统一由班主任老师填写“院系鉴定”后,于611日(周五)17:00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王芬老师处(“学校意见”一栏,空着即可);研究生请导师签好意见后,于61817:00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杜锦佩老师处。

(封面右上角请用铅笔注明学号、姓名、毕业年月;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院系鉴定”和“学校(培养单位)意见”,空着由团委统一填写;本科生登记表“学校意见”空着)。

2.毕业生体检表为学籍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本科生62117:00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王芬老师处(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姓名”);研究生于61817:00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杜锦佩老师处(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姓名”)。

3.本校升学的毕业生可不参加毕业体检,其他毕业生若曾参加外校推免体检、单位入职体检等类似体检,可携带该体检报告复印件和照片在工作日8:15-12:00/13:30-17:00至紫金港校医院2号楼301室防保科办理替代毕业体检的相关手续,不用重复体检,近期就可以随时去办理,并将校医院提供的纸质材料及时上交。

 

三、户口迁出

户口是一件因人而异的事情,你可以选择在“档案派去工作所在城市”的情况下,将户口迁往工作所在地(单位同意接收或者符合当地政策的情况下),跟档案在同一城市;也可以选择单独将户口迁回老家,跟档案相分离。

毕业生户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迁出,具体如下:

(一)迁出流程

1.表单填写:目前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需严格按《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二)/《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三)在616日(周三)12:00填写表单(见文头),学院收集好户口迁出信息后将上报给学校安保处统一制作《户口迁移证》,并将在7月初统一组织毕业生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学院将不再统一受理,需要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手续流程为:请自行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前往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4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户口迁移证》/《缓迁申请表》照片,安保处通过电子离校。

求是派出所,咨询电话:87281304,地址为:紫金港校区东四一楼服务大厅。

(注: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由安保处安全服务办公室将名单提交信息中心录入电子离校系统,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选项,实行离校手续网上自动审核程序)

 

(二)注意事项

1. 之前户口未迁入我校的毕业生无需进行户口迁出,户口本身就在三墩派出所的杭州籍学生也无需进行户口迁出。

2. 户口无论迁往哪里,都需要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3.户籍地址的正确填写方法:

城市家庭: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xx单元xx室”。

农村:一般需要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注:户籍地址错误填写: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毕业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个别因为深造开学才能按时落户的同学,只要开学报到办理即可。

5. 务必确保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注意格式)。

6.去上海、北京工作因户口审批需缓迁的学生请自行到校安保处网页下载缓迁申请表办理离校。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四);担保人签字,本科生担保人可以为班主任,研究生担保人可以为导师;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盖院级单位公章。将两份表格、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一份、担保人校园卡复印件一份递交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办户籍办理点申请户口缓迁。该申请表请在扫描后上传到系统中。未来取得上海北京户籍接收三联单后,才能继续办理户籍与档案等环节。

7.其余注意事项详见学校保卫处通知

https://mp.weixin.qq.com/s/BO74seS4zyx3aPvH0-s0Cw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是毕业生离校手续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提供所去党支部名称、基层党委的名称。省外同学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

(一)填写要求

  请所有毕业生党员除填写前文表单(见文头,密码2021)外,另外再填写《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采集表》表单http://sunny-zjuspa.mikecrm.com/e8t5qtT)。

1.表单涉及的对方党组织相关信息,请务必与接收党组织关系单位确认后准确填写,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正常转接;

2.就业单位未成立党组织,无法直接接收党组织关系的一般为该单位上级主管调配的人才市场的党组织或单位所在街道/社区的党组织,因此需要和该人才市场或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确认组织关系抬头;

3.出国留学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同学组织关系可以转移至家庭所在街道/社区、村等党组织,具体信息需自行与对方党组织确认。


(二)转接类型

1)校内转接&浙江省内转接:学院根据此表单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直接发起转接;

2)浙江省外转接:学院根据此表单信息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领取后1个月内交给对方党组织,并将盖章后的回执拍照后,将照片发送至spa@zju.edu.cn(邮件主题:【介绍信回执】姓名+学号),并将回执原件寄回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文科组团公共管理学院109室,公管学院团委,0571-56662062;学院收到回执后会尽快发起系统内转接,否则无法成功完成转接;

3)保留党组织关系:仅出国/境毕业生可以申请,须于621日(周一)17:00将填好的《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五)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邮件主题:【组织关系保留】姓名+学号),纸质版(双面打印,控制在一张纸以内,一式三份)附上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交至学院团委(公共管理学院109室王老师处)。


(三)时间批次

批次

《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采集表》表单填写完成

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时间

第一批

62117前完成的

628/629,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批

623-7月中旬

725日左右,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批

7月下旬-8月中旬

8月中旬,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说明:党组织关系转接影响学生本人离校审核,请尽早办理,否则将影响双证学位的领取。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及上级团委指示,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1年夏季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请查看通知:【毕业离校】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夏季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及团员证补办工作的通知http://www.spa.zju.edu.cn/spaoffice/2021/0526/c14508a2378766/page.htm(校内网才能登陆)

说明:团组织关系转接影响学生本人离校审核,请尽早办理,否则将影响双证学位的领取。请按照通知说明及时转接,若有困难可联系学院负责老师或同学。团员、未满28周岁的党员都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其他政治面貌的同学或年满28周岁的同学不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


六、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

      1.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申请研究生电子离校。(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科会自动审核通过)

      2.学历学位证书领取:领证时间由对应研究生科老师另行通知。非定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离校单领取。委培生、定向生、少民骨干等证书由研究生科移交团委寄送委定单位。取得委定单位同意学生本人领取证书者,可凭自取证明(须加盖委定单位人事公章)领取。

      3.代领证书:一般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本人领取,若确有特殊事由,需附上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方可代领。

      注:若导师离职不在浙大,在申请电子离校时请勿填写导师姓名。关于学位证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各对应研究生科老师咨询。

 

   (再次提醒,上文所涉及表单信息填写务必准确、有效,请各位毕业生提交时仔细确认,我们将按照表单信息进行报到证、介绍信等重要毕业材料开具。)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杜老师0571-56662015(研究生就业)

王老师0571-56662062(党组织关系相关、本科生就业)

徐老师0571-56662037(团组织关系相关)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169

 




附件一: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doc

附件二: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三: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四: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doc

附件五: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