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上半年公共管理学院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229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的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团费收缴截止2021年6月25日中午12:00

    三、团费收缴标准

    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四、团费收缴要求

    1.各团支部严格依据本支部团情况统计数据收缴团费,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学院团委将对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前欠缴的团费请相关团支部本次一并补缴。

    3.每位团员缴纳团费0.2元/月(2021年度1月至6月,小计1.2元/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4.请本科生团支部2021年6月25日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度团费统计表》(见附件)交至zjuggxyftw@163.com。为方便起见,团总支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团支部团费缴纳”。账户名为:13591798302(姜文悉

    5.请各研究生团支部2021年6月25日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度团费统计表》(见附件)交至ggyjstzz2020@163.com为方便起见,团总支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团支部团费缴纳”。账户名为:13260838160(于浩洋)。

    6.团费收缴情况请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

 

如果有疑问,请联系公管本科生团总支同学 18057475077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度团费统计表.xlsx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1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