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学院共青团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此,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0日
三、活动对象
公共管理学院各团支部、学生会
四、活动内容
请各团支部紧扣团日活动主题,充分组织动员,营造浓厚氛围,根据以下要求及各支部具体情况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如下形式的各项活动,第一点为各团支部必做,二三点可选择完成。
1.坚持组织化学习的基本形式,依托“青年大学习”,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各团支部需开展1次“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发挥支部特色,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班团学习会议等方式,广泛发动支部成员开展学习,完成一篇学习心得。
2.突出实践导向,结合“党史青年行”专项实践行动,做到知行合一。建议各团支部注重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的实效性,尝试开展“七个一”红色系列活动(行走一条红色路线、寻访一位老党员、拍摄一条红色视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开展一场党史宣讲、整理一份党史笔记、形成一篇调研报告),引领支部成员在假期实践中学党史,传承红色基因,铭记党的奋斗历程,深刻理解“七一”重要讲话背后的历史逻辑,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国家的责任感使命感。
3.做强理论宣传,打造红色阵地,广泛传播“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浙江大学团委将在微信公众号上持续推出“青春礼赞百年”“思政微课”“红色专项”等品牌网络文化产品。建议各团支部模仿挖掘身边红色基因,宣传英雄模范事迹,深入开展“追忆浙大青年运动史”主题活动,选树典型青年人物,以身边的红色印迹为切入,加强对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宣传解读。各支部可选择身边典型案例宣传投稿。
五、工作要求
1.注重主题宣讲。各团支部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领会“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带领支部团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注重团员参与。各团支部组织活动时应注重与团员的互动,注重其参与程度,增强团员在主题团日活动中的交流互动。
3.注重榜样带动。各团支部应注重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支部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志愿者等,开展故事分享、座谈交流等宣传活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图强。
4.注重网上宣传。各团支部应依托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知识竞赛;大力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创作直播和短视频作品,随支部活动新闻稿在新媒体平台集中推送。
六、成果要求
各团支部需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填写附件1,并提交一篇学习心得(约1000字),以及与主题团日活动相关的新闻稿件(500-800字),另附3-5张精选的活动照片,于8月10日24:00前将上述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邮件请注明“团支部名称+主题团日”)。同时鼓励各团支部开展多种形式创作,如文章、诗歌、视频、漫画、海报等,该类文化产品亦需按照上述要求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院本科生团总支组织部。
联系人:姜同学,18905781819。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