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朱建芳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80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申报资格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附件1)以及《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附件2)等规定执行。(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可直接点击查看)

 

(二)2021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已公布(附件3);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提交申报信息;

 

2.将系统生成的各系列《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专业学位教学管理办公室、科研与地方合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等进行相关业绩审核,再交组织与人事办公室审核;

 

以上请务必于9231730前完成。

 

申报人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应根据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组织评审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流程请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联系人:朱建芳

 

联系电话:56662071      E-mailzjhorsezhu@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pdf

    2.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pdf

   3.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教授、副教授任职基本条件.pdf

 

 

 

                            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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