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团章规定及校团委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定于10月22日晚召开我院第四次团代会。现就团代会代表选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院团委根据各基层支部的团组织数量、团员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根据团章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团代会代表总人数110人,各团支部具体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具有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籍的学生或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职的教职工;
2.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浙江大学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刻苦、工作作风扎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坚持原则,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同志,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
6.积极参加团代会的各项工作;
7.工作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院团代会代表、院团委委员提名、校团代会代表提名产生办法
1.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院团代会正式代表名单,具体名额见附件1。正式代表名单经院团委审查公示无误后予以公布。
2.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并初步推选11名新一届委员会提名名单。
3.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并初步推选8名参加校团代会代表提名名单。
4.各团支部可经民主协商后推荐不多于59人的校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报学院团委。
5.团支部在支部会议上完成以上人选推选后,10月15日17:00前填写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团代会代表等名单+XXX团支部》, 研究生团支部发送至zjuyjstzz@163.com,本科生团支部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邮箱主题注明“【团代会】公共管理学院团代会代表等名单+XXX团支部”。
四、代表团构成
本届团代会以专业方向和年级为单位,组成5个代表团,各代表团在代表选举结束后推选代表团团长1名。各团支部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团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
联系人:
研究生团总支刘同学,18381835080;
本科生团总支姜同学,18905781819;
团委金松老师,0571-56662037。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