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荣誉及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开展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与评选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申请学生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学校下达我院2021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18名,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填写附件1、附件2,表格均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填写,将电子版以“专业班级+姓名+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命名后于10月23日12:00前发送至ggpjpy2021@163.com,并于10月23日12:00前在ETA平台上进行申请,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作为附件上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先进班级荣誉称号评选
我院先进班级评选名额不超过2个。被授予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学校颁发奖状,并奖励班级活动经费。
(一) 评定条件
参评班级包括:2018级本科生、2019级本科生及2017级、2020级行政管理(体育)班
参评班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协作;
2.班委会团结奋进,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班风优良,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异;
4.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5.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内无一人出现违法行为或受违纪处分;
6.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
(二)申请办法
申请先进班级须由班长负责填写附件4:《2020-2021先进班级评审表》和“先进班级事迹”(另附页),并于10月23日12:00前将电子版以“先进班级申请+专业班级”命名后发送至ggpjpy2021@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疑问,请联系:
金老师 56662037
刘同学 17326087821/17326087821@163.com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