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申报第十七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金松发布时间:2021-11-25浏览次数:376

各位同学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型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资助对象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同学们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该项目已成功开展了十六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十七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相关学生积极参与。

一、申请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坚持资助育人相结合,教育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介绍

1、普通项目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但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思想意识类:对如何开展大学生家国情怀教育,树立远大理想、提升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参与服务社会、参与公共事务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3)榜样引领类:聚焦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等身边榜样,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的研究与实践。

4)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5)政策保障类:对学生评价、培养方案、校园文体设施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

6)资助育人类:围绕资助对象发展型资助的研究与实践。

7)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2、委托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事务相关工作更好开展,特设立校级委托项目,面向学工部学生团队,由学工部组织立项答辩,原则上一个项目不超过2个团队立项。项目课题建议从以下方向选择:

1)优化资助对象精准认定与复核体系的调查与研究

2)勤工助学流程优化和高效管理的途径研究

3)勤工助学工作内容的拓展创新及有效管理方式探究

4)勤工助学劳动育人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优化研究

5)校内无息借款规范化还款管理方案探究及优化研究

6)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情况分析与对策研究

7)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办事流程的优化研究

8)基于感恩意识的资助对象公益活动参与情况调查与研究

9)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改进研究

10)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平台的现状与优化研究

11)浙江大学开源课堂模式的优化研究

12)评奖评优流程优化与高效管理的途径研究

13)竺奖沙龙等模式对资助对象学习生活的帮助性研究

14)依托仪式教育的大学生家国情怀的培养分析与优化研究

15)大学生对军事课程学习效果的情况调查与研究

16)学生一站式社区综合改革服务优化研究

17)大学生心理朋辈互助现状调查和研究

18)少数民族学生成长与发展路径研究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1学生申报时间:20211125—123

 

2、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原则上2021-2022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均需参与此次项目申请(立项人或参与者均可,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

3、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鼓励非资助对象参与,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立项人和成员原则上均应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4、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立项申请人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选题应有创新性,尽量不要与往年重复。(附件1:《浙江大学第十六期NSEP项目结题结果公示》,可作为参考)。

3、鼓励项目组开展基于实践的调查和研究;申请校级委托项目的项目组,建议联系学工部分管学生事务相关工作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4、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在123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申请表和附件3汇总表“NSEP项目申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17326087821@163.com,同时将纸质表交至学院109团委办公室老师处

5有意向的申请者可以加入浙江大学十七期NSEP交流群进行交流咨询,群号为255168261。也可以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公众号(ZJU学生资助中心)的相关推送。

6、院级普通项目立项答辩将在124-10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包括PPT展示和评委提问环节。

五、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院(园)级普通项目由学院(系)、学园负责立项答辩、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事宜,校级普通项目由学工部负责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事宜,校级委托项目全部由学工部负责。

2、原则上,普通项目立项结果分为一般和重点,重点比例不超过30%;结题结果分为良好和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30%。具体检查和答辩形式将会在学工部网站上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关准备。

3、为提高参与者的各项能力,学工部将组织多次相关培训。每个项目组须安排至少一人参加培训,到场情况将作为项目检查考评依据,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结题答辩通过项目的立项人和参加人将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为:立项人3分,参与人2.5分。(详见《关于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对于已批准立项的NSEP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的,将取消其下一年NSEP申报资格,并扣除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负责人扣2分、参加者扣1分)。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要求指导老师写明详细原因并签字,由学院盖章后提交NSEP项目工作小组审批同意。

5、学工部将根据项目质量予以不同档次的经费支持,立项通过后可获得500-1500元经费支持,结题通过后可获得1000-2500元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1NSEP项目工作小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

联系电话:88206282联系邮箱:zzbgs@zju.edu.cn

2、学院联系方式:

老师 56662037

刘同学 17326087821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1125

【附件1】《浙江大学第十六期NSEP项目结题结果公示》.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NSEP立项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