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22年9月(2022年12月底授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的时间表及相关要求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研究生完成全部规定的培养环节:课程学分、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预答辩(所有研究生)[提前十个工作日完成,因疫情原因,预答辩可进行网络答辩],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公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docx (预答辩公告至dnn1255@163.com邮箱)
2、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基本一致;
3、科研成果符合学校规定;
4、学位论文符合学校规定格式;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doc
二、网上申请阶段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
→在“培养”中,点击培养过程,录入“读书报告”信息(读书报告篇数、字数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字数未作规定的,每篇读书报告至少5000字)、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表(请导师签字);
→录入“开题报告”信息,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开题时已经提交过表格的同学无需再交)→在“学位”中,点击“申请状态查询”,依次填入“学位上报信息”、“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并打印文书。
1、在“学位上报信息”中,录入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注意: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盘信息的一部分,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你的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2、在“科研成果”中,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
3、在“学位论文信息”中,录入“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申请表” 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即送审版本,上传后不得更改。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本人姓名、学号),点击“论文查重”,最后导师上网确认。(每位同学只有一次查重机会,必须先查重,导师方可审核)
学院论文复制比相关处理办法:http://www.spa.zju.edu.cn/spaoffice/2015/0615/c15386a671381/page.htm
4、“学位申请状态查询”页面“资格审查”中,打印《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
5、完成以上各项,务必请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用导师的工号和密码进入导师页面),审核学习计划与初稿,学习计划与初稿未审核通过者不予送审。
三、书面申请阶段
(一)博士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文件名称 | 数量(份) | 备注 |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 | 2 | 双面打印,贴照片 |
独创性申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 1 | 含本人、导师签名 |
预答辩申请表 | 1 | 含各答辩委员签名 |
预答辩酬金单 | 1 | 含各答辩委员签名 |
浙江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表 | 普博6篇,直博及硕博连读10篇 |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 1 | 之前未提交的 |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 外文需图书馆开的检索证明 |
(二)硕士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文件名称 | 数量(份) | 备注 |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 2 | 双面打印,贴照片 |
独创性申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 1 | 含本人、导师签名 |
预答辩申请表 | 1 | 含各答辩委员签名 |
预答辩酬金单 | 1 | 含各答辩委员签名 |
浙江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表 | 4 |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 1 | 之前未提交的 |
四、送审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9月16日前。【此前请务必完成网上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学院在送审时统一审核。】
(二)提交纸质材料:2022年9月21-22日;(社会学专业送审时间请咨询社会学系研究生办公室)
1、学位论文评阅时间:2022年9月22日-2022年11月;(评审时间为30天左右)
2、学位论文答辩时间: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3、答辩材料归档时间: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书、答辩申请报告、答辩记录和表决票等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研究生管理办负责整理交档案馆归档。《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pdf
预答辩相关表格:
注1: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留学生学位论文)送至国家教育部平台评审,请大家务必准确填写研究方向(用词尽量大众化),以免导致送审方向出错。研究方向单个词组字数不超过8个字,最多2个词组。
注2: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尚未拍摄学位照片,必须于9月底前去新华社浙江省分社图像采集中心拍摄学位照片,否则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同等学力研究生不需要)
注3:个人学习计划务必保持与实际修读课程一致,否则最后审核无法通过(同等学力研究生不需要上传,学习计划审核请联系吕婉菀老师)。
注4: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初稿务必隐去本人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格式规范完整,以免影响送审结果的有效性。[没有隐去本人相关信息,及格式不规范而导致送审不通过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注5:新《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2020年10月发布)
第二十四条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被判定为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一)“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有“D(较差)”;
(二)“学位论文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有“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三)有2 份及以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的补充条例(2021.12)https://webplus.zju.edu.cn/spaoffice/2021/1227/c15386a2455160/page.psp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的补充条例(2022.3)
https://webplus.zju.edu.cn/spaoffice/2022/0316/c15386a2507369/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