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71

各位同学:

今年暑期,正值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位同学的热情参与下,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扣学校新发展阶段的使命愿景,以“百年奋斗薪火传·青春向党逐梦行”为主题,围绕“青春献礼二十大,盛世奋进正当时”“聚焦重要窗口,助推共同富裕”“弘扬西迁精神,传承浙大文脉”“强化专业引领,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基层一线,服务社会治理”“发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展开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实践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主题鲜明、活动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社会实践圆满结束。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深化成果,扩大影响力,对照《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考评说明》,我院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团队总结要求

各团队首先完成团队总结,我院收集各团队实践资料后,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对各实践团队进行审核推荐,评审推荐出院系优秀团队,并将实践材料整合后按照要求上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为此,我院将于9月25晚上18:30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推优答辩,答辩地点为公管大楼205每组答辩时间为5分钟,请各队伍于答辩会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各实践队伍须于9月2424: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现场若有纸质材料,可自行准备。

、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团队:面向202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显著实践成果;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校级十佳团队将在综合评定和公开答辩的基础上产生,我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2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校级十佳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3.校级先进个人:面向参与202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某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当地经济社会等各项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2000字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校级先进个人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4.校级优秀论文:面向2022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

校级优秀论文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周同学 13968156940。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