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评奖5号通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栾永浩发布时间:2022-09-27浏览次数:2733

各位德育导师、研究生:

  现将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专业班级安排时间,选派代表在101417:00前的工作时间前往公管大楼109领取“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空表),各班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若因时间冲突无法现场领取,可自行正反面打印附件1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经导师、班级与德育导师确定后,于102817:00前,由班长统一收齐交至公共管理学院新大楼109室栾老师处。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附件2

2)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纪实考核细则,详见:http://www.spa.zju.edu.cn/spaoffice/2022/0920/c14760a2633807/page.htm请各位德育导师、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19月-20228月之间

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已完成学院推荐,详见:【2022年研究生评奖1号通知】关于推荐公共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http://www.spa.zju.edu.cn/spaoffice/2022/0916/c14760a2632446/page.htm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详见附件3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社会学、2021级人口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不在学院参评国奖,由社会学系单独组织

2.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学年,硕士生20000/学年。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5)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评审程序

1)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和范围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和《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只需要电子版),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101017:30前将附件4和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命名格式为“XX同学申请21-22学年国家奖学金材料”),请于101117:30前将附件4的纸质版交至公管学院新大楼109室栾老师处,最终安排进入面试的同学名单以截止时间前的电子版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候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汇总。

(三)专项奖学金

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评选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分为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由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评定,学院至多可三个奖项各推荐1名候选人;社会实践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各有3个名额,由学院直接评定。

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社会学、2021级人口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在学院参评单项奖学金,请注意不要交错材料。

评定条件为:

1.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励该学年中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努力,并取得成绩的研究生;奖励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生。

2.文体活动奖学金

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奖项前六名,团体奖项前三名)优先。

3.特殊贡献奖学金

奖励其他为学校、为社会作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荣誉的研究生。

4.社会实践奖学金

奖励该学年中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5.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励在群众组织、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团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能力强、投入时间多,取得显著成绩,担任一届以上(含一届)的研究生干部。

申请者请填写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6),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还需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其中,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填表格时请在申请理由一栏中注明所申奖项,无需勾选表头的奖项选项。请将纸质版交至公管学院新大楼109室栾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命名格式为“XX同学申请XXXXX单项奖学金”),截止时间均为10917:30

奖学金评选坚持宁缺勿滥原则,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请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8),并将纸质版交至公管学院新大楼109室栾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命名格式“XX同学申请校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截止时间均为10917:30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请关注自己所在组织的通知,学院不进行评选;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并由学院根据学校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2022年研究生评奖2号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http://www.spa.zju.edu.cn/spaoffice/2022/0920/c14760a2633585/page.htm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9)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10),并于10917:30前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交给公管学院新大楼109栾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命名格式为XX班级申请研究生先进班级)。学院将按照要求统一审核评定后汇总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他

其中,2022级秋季入学研究生纳入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不计入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具体评选工作以学院的实施细则为依据。

获得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10号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未尽之处,请联系栾老师56662036

        孙同学13685748640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pdf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pdf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6: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

附件7: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候选人推荐表必选.xls

附件8: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9: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doc

附件10: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中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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