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生开题评审对象及环节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正式开题前,应参加开题报告评审;
二、申请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的博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博士课程,跨专业攻读生需修完硕士阶段指定核心课程;
2、完成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
1、文献综述:要求认真阅读论文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前沿文献并写出书面报告,字数在二万字以上;
2、研究报告:要求在深入研究本研究方向的前沿问题基础上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字数在一万字以上。
四、开题报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供:《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申请表》一份,文献综述、研究报告、评阅书隐名1份;
2、申请人的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材料由学院统一组织相关专家隐名评审,专家组由校内外3名正高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成员不少于2人;
3、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分别记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的总体评价,专家评价意见等级均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的材料为评审合格,即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在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的总体评价中有一个意见为不合格的材料为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不通过;
4、如博士生申请人及其导师认为评阅不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且另外2份结果中“文献综述”或“总体评价”意见有一个“优秀”或“良好”,申请人可填写《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向所属学科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学院研究生科聘请2名校外同行专家对博士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进行重新评阅。2份新的评阅结果都通过才算开题报告评审通过。若送审的3份结果中有2份及以上不合格,申请人不得申请学术观点分歧。
5、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通过者,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内容。原则上三个月内完成开题答辩,申请人需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docx(申请人研究生系统导出)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开题答辩和论文送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博士生开题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不通过者,应对开题报告评审材料进行修改,3个月后经博士生本人导师同意,学院可组织第二次开题报告评审;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两次不通过者,应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五、纸质递交材料:
1、《公共管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申请表》一式1份;
2、《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评阅书》1份(请填写好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题目,其他信息不填)
3、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各1份(装订且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保留专业和题目)
开题报告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模式。
六、电子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研究报告评阅书》word格式,(请填写好文献综述和研究报告题目,其他信息不填)
2、文献综述(PDF格式),文件名:文献综述+题目,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保留专业、题目
3、研究报告(PDF格式),文件名:研究报告+题目,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保留专业、题目
以上三个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以“学号+姓名”命名,在纸质材料提交前发送至邮箱dnn1255@163.com。
七、开题报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7-8日。(社会学专业送审时间请咨询社会学系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制度2021.6.docx
附件2:开题报告送审申请表.docx
附件3:开题报告评阅书.doc
附件4: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封面.doc
附件5: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题报告评审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