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硕士生开题答辩、中期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重要】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1263

2022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从2021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新增中期考核和中期进展报告两个培养环节。

  各专业系所将会在6-10月之间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中期考核,请各位同学尽早做好准备。同时在开题答辩、中期考核完成后,将以下材料于11月2日前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社会学系和专业学位请联系相应研究生办公室)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开题报告”界面录入开题报告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正文,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由导师、答辩组成员签字后提交。

选题要求:能与国家需求、时代主题、国家战略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结合。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中期考核”界面录入考核相关信息,上传个人总结(个人课程学习、开题情况、读书报告等),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需在系统中完成导师考核意见)交导师、学科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学科考核意见需写明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请班长或答辩秘书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提交。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doc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2020.docx


                   

                2022级硕士生(科硕)培养环节考核时刻表

培养过程

考核时间表

开题答辩

20236-10

中期考核

20236-10

中期进展报告

202312-20243

学位论文预答辩

202312-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