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栾永浩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374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 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思政工作需要,拟选聘求是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公共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硕博研究生或已保研本校的毕业班本科生,能保证2023-2024学年期间在校工作,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在学生群体内部起到示范作用。

2.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及学校稳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

3.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具有优良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选聘流程

1. 有意申请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同学,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和附件三《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并经导师同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109。

2. 有意申请公管学院兼职辅导员的同学,请下载并填写附件四《浙江大学公管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并经导师同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109。

3. 以上报名材料请于2023年6月5日前上交,部分已在岗、并愿意继续担任该职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请在汇总表中注明。

4.后续对应单位(求是学院、公管学院)会根据任职要求,分别以面试等形式开展录用审核,请同学们关注后续通知。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3年5月31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三: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四:浙江大学公管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