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279

一. 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 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1人。

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3、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答辩特殊要求

 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由学科统一组织:

(一)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复审通过的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经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述通过的研究生;

(三)“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全部为“C(一般)”的研究生;

(四)超过基本修业年限2 年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三. 答辩前准备(答辩前几天完成)

1、答辩秘书在答辩前须至学院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材料。

2、确定答辩委员会后,将答辩公告(包括答辩题目、答辩申请人、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信息<职称、来源学校院系等>、指导老师等)发送到dnn1255@163.com邮箱

3、答辩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务必录入】

 

四.答辩后须提交材料(答辩后2-3日)

1、答辩秘书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22ms01;密码:222222@Ms

2、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学位申请书2本、答辩记录表、答辩评分表、表决票5-7张、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doc答辩委员信息登记表.docx等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科。

3、答辩申请人通过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给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将论文最终定稿(有书脊,封面统一淡黄色)1本,及修改定稿表于9月8日之前一起交至研究生科。

 

五.其他

1、以上所需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或公管学院网站主页研究生教育区表格下载区域内下载。

2、终稿里“论文评阅人”请写:隐名评阅(英文:anonymous review)。

3、论文终稿电子版在9月22日以后上传至研究生科信息系统,论文电子版内包含独创性申明签名扫描页。

  务必保证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

4、百度上输入“分类号”,根据自己的论文选择对应的号码。

5、离校单申请登陆浙江大学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

表3:答辩记录表.doc

表5:浙江大学硕(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doc

表7: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论文答辩评分表.xls

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