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北发布时间:2023-09-23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位同学的热情参与下,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扣学校新发展阶段的使命愿景,以“同心筑梦启新程 青春笃行谱华章”为主题,围绕“感悟思想伟力,凝聚青春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提升育人效能”“喜迎杭州亚运,赋能‘健康中国’”“扎根学术实践,履行社会责任”“夯实劳动育人,服务基层治理”“聚焦重要窗口,助推共同富裕”六个方向展开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百生进百馆”“校地合作”专项实践行动。公共管理学院的学子们走进田间地头、走进高新科技产业、走进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将专业引领融入社会实践,在担当中历练,在实干中成长,深刻感悟“国之大者”的为民情怀,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各实践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深化成果,决定对今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团队总结要求

各团队首先完成团队总结,我院收集各团队实践资料后,将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对各实践团队进行审核推荐,评审推荐出院系优秀团队,并将实践材料整合后按照要求上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为此,我院将于92619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推优答辩,答辩地点为公管大楼207,每组答辩时间为5分钟,请各队伍于答辩会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各实践队伍须于92524: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现场若有纸质材料,可自行准备。

二、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团队:面向参与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所有实践团队。要求社会实践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取得的成果较为显著;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校级十佳团队将在综合评定和公开答辩的基础上产生,我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要求亲自参加并指导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生实践地具体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带领学生实践团队取得较好实践成效。在同等情况下,近几年内多次担任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校级十佳指导教师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3.校级先进个人:面向参与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当地思想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做出较大贡献;实践结束后认真总结,撰写2000字左右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实践报告。

校级先进个人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4.校级优秀论文:面向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心得体会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理论水平。

校级优秀论文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院将根据其结果进行推荐。

三、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高同学18686087759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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