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秋冬)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北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梦想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梦想,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梦想申请内容不限,例如:文化传承(技艺学习、宣传推广等)、公益服务(支教、助农等)、校园创业、兴趣爱好培养、帮父母完成一个心愿等。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广西籍资助对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人,资助上限为在校期间一般不高于25000/人,资助人数为10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浙江籍广西籍资助对象本科生,2022级优先考虑

1.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成绩优良,有明确规划目标,且缺乏资源支持;

3.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 具有创新精神、合作精神和包容能力;

5. 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6. 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111312:00,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新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梦想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浙江大学·梦想基金申请表(附件1)、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2022-2023学年成绩单pdf版(操作指南见附件3与汇总表(附件4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二)111618:00前,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审核;校学工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名单。

(三)12月,由学工部组织项目交流会,以PPT展示等形式,由申请学生汇报梦想实施方案及预算。

四、注意事项

1. 学院将为每个申报项目配备一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合理设计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2. 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3. 若已受助项目存在进一步支持价值,可连续申报直至实现梦想;

4. 项目存在动态淘汰递补机制,若有学生被终止受助资格,则评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增补,并按要求执行;

5. 原则上,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附件1: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时”梦想基金项目分阶段预算表.xlsx

附件3:电子版成绩单 PDF 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附件4: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0571-56662037

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范老师:88206580

公共管理学院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