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研究生评奖14号通知】关于评选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栾永浩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19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612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6、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 奖励名额及标准:

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奖励名额分配如下:

非全日制博士:一等2人,二等3人

四、 评选流程: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于12月10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子版材料:《评审登记表》(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2),打包后压缩包(以“学生姓+非全日制奖学金”命名)发送到spa@zju.edu.cn

五、 评选说明: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2.9.1-2023.8.31之间。

如有疑问,请联系栾老师:0571-56662036


附件1: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