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九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北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和提高NSEP质量,现组织开展第十九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材料准备

请各团队下载《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附件1),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若有同学申请的是校级项目,校级立项团队需于32017: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稿中期考核表。纸质表交至小剧场B2楼学生服务办事大厅;电子表发送至邮箱zzbgs@zj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邮件主题请注明“第十九期NSEP中期检查+立项人姓名”,附件名称请命名为“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项目序号见附件2)。

学工部拟于4月上旬邀请各小组评审老师对各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
注:在学院参与立项答辩的队伍不参与校级中期检查安排。


三、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各院级立项团队需于32517: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稿中期考核表。纸质表交至公管学院大楼106团委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均请命名为“第十九期NSEP中期检查+立项人姓名”。

中期检查结果公布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571—56662037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第十九期)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