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九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北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资助育人相结合,深化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资助对象的有效教育和管理模式的探索,学校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和资助对象教育工作创新实践,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 简称:NSEP),浙江大学第十NSEP项目自202311月启动以来,已完成立项答辩、中期检查等环节,现将结题工作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校级项目答辩时间与材料报送要求

答辩时间:531-62

请各校级团队于52817:00之前将各校级项目电子版结题表(附件1)、项目报告以及答辩PPT打包发至邮箱zzbgs@zju.edu.cn

各材料命名格式:结题表/项目报告/答辩PPT+第十NSEP+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压缩包命名格式:第十NSEP+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项目序号以第十期中期检查结果公示中的序号为准。

二、院级项目答辩时间与材料报送要求

答辩时间:67

请各院级团队于6312:00之前将项目电子版结题表(附件1)、项目报告以及答辩PPT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材料中有关项目序号可不填。

各材料命名格式:结题表/项目报告/答辩PPT+公管学院第十NSEP+立项人姓名;压缩包命名格式:公管学院第十NSEP+立项人姓名。

三、结题答辩要求

1. 答辩时,各小组需自行准备纸质版项目报告+结题表各两份(指导老师签字)。项目报告格式范例详见附件2

2. 结题答辩分为PPT展示(5分钟)和评审老师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

3. 校级项目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会以短信形式进行通知;院级项目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持续关注“2023公管NSEP”微信群内消息。

4. 结题汇报完成后将按项目等级发放项目经费。


 附件1:第十九期NSEP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2:项目报告格式范例.docx

如有疑问,请联系:

1校级项目:浙江大学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zzbgs@zju.edu.cn88206282

2、院级项目:公共管理学院NSEP工作小组(老师 0571-56662037同学18686087759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