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从2021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新增中期考核和中期进展报告两个培养环节。
各学科系所将会在6-10月之间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中期考核,请各位同学尽早做好准备。在开题答辩、中期考核完成后,于11月1日前完成研究生系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的录入和导师审核,并提交硕士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社会学系和专业学位请联系相应研究生办公室):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培养过程”——“开题报告”界面录入开题报告相关信息(答辩委员务必录入系统),上传开题报告正文,并请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选题要求:能与国家需求、时代主题、国家战略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结合。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培养过程”——“中期考核”界面录入考核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务必录入系统),上传个人总结(个人课程学习、开题情况、读书报告等),并请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学科填写硕士生中期考核汇总表(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请班长或答辩秘书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提交。
2023级硕士生(科硕)培养环节考核时刻表
培养过程 | 考核时间表 |
开题答辩 | 2024年6-10月 |
中期考核 | 2024年6-10月 |
中期进展报告 | 2024年12月-2025年3月 |
学位论文预答辩 | 2024年12月-2025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