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生开题答辩、中期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重要】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902

2023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从2021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新增中期考核和中期进展报告两个培养环节。

  各学科系所将会在6-10月之间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中期考核,请各位同学尽早做好准备。在开题答辩、中期考核完成后,于11月1日前完成研究生系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的录入和导师审核并提交硕士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社会学系和专业学位请联系相应研究生办公室)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培养过程”——“开题报告”界面录入开题报告相关信息(答辩委员务必录入系统),上传开题报告正文,并请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选题要求:能与国家需求、时代主题、国家战略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结合。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培养过程”——“中期考核”界面录入考核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务必录入系统),上传个人总结(个人课程学习、开题情况、读书报告等),并请导师完成系统审核

学科填写硕士生中期考核汇总表(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请班长或答辩秘书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提交。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doc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2020.docx


                   

                2023级硕士生(科硕)培养环节考核时刻表

培养过程

考核时间表

开题答辩

20246-10

中期考核

20246-10

中期进展报告

202412-20253

学位论文预答辩

202412-2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