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关于2024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727

各位博士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大研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期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3级普通博士生、2022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社会学、人口学专业请咨询社会学系研究生科)

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考核名单详见秋季考核名单.xlsx(名单未包含第一次考核没通过和暂缓考核的同学)

2、学科考核组构成及其负责人

本次共有五个学科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及考核小组成员详见

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成员 - 2024年.doc

3、考核程序

申请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学生填写个人总结(思想政治表现、课程修读情况、科研成果等),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务必录入系统),从系统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需在系统中完成导师考核意见)导师签字后于9月24日前交到所在学科的考核组联系老师,由所在学科组组织考核各学科组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组确定,考核组联系老师负责将考核表及考核结10月14日前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各考核小组联系方式如下:  

二级学科

联系老师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行政管理

徐卉

56339289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419

农业经济与管理

李园儿

56339357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807

城市发展与管理

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

非传统安全管理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施佳晶

 

 

56337002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703

社会保障、应急管理

赵婷

56337051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913

土地资源管理

宋露

56662127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521


  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各种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填报附件3: 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 .doc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延期考核。

4、考核结果及岗助金标准

各中期考核小组完成考核并向学院提交考核结果后,学院会将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考核有关纸质材料存入博士研究生学业档案。考核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合格后岗位助学金将按规定上调;未通过中期考核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


中期考核实施细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