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科交叉培养,着力培养一批立志奉献国家、勇于探索、具有学科交叉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加快推进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多学科交叉复合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学校启动实施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求是新星计划)。

求是新星计划每年遴选100名左右从事学科交叉研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鼓励和支持其持续深入开展高水平原创性的学科交叉研究,产出创新性交叉科研成果。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学风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为祖国建设服务和为科学探索奉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入学不少于12个月且离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到期不少于12个月(自研究生院发布求是新星计划申报通知之日起计算)。

3.申请人应由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或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开展交叉研究,其中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应由来自不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4.交叉研究选题应符合四个面向的要求,导师组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制定完整的学科交叉研究计划,交叉研究成果突出,在交叉研究工作中表现出很大的发展潜力

5.已获得过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计划资助的博士研究生不在求是新星计划的资助范围内。

二、资助内容

1.学校对入选求是新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3000/月,自学校公布入选名单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每名入选的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入选学生博士毕业、结业或博转硕后,相关资助自动终止。入选学生休学期间不予资助。

2.根据入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需要,学校可提供一次国际学术会议和一次6个月以上的国际联合培养资助,申请流程和资助标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3.鼓励入选的博士研究生牵头组织国内外交叉博士生论坛,经评估给予会议经费支持。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求是新星计划采取个人申请,导师组或交叉学科导师推荐,学院(系)审核,研究生院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1.提交材料内容

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交叉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导师签字,一式五份)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表所填写的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的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证明(项目立项书合同书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以“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dnn1255@163.com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大楼220室)

2.提交材料时间

申请人于1011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学籍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学院(系)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真实性审核,于1028日前择优推荐报研究生院。

研究成果与计划涉密的博士研究生,由先研院单独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四、培养管理

1.入选求是新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应切实开展交叉研究,研究生院组织对入选求是新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的思想品德、科研进展、学术成果等开展年度评估,对在交叉研究领域发展潜力不佳的博士研究生停止资助。通过评估且资助期满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院颁发的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荣誉证书。

2.入选的博士研究生在求是新星计划到期前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违反学校纪律、违反治安管理受到处罚或者构成犯罪等问题并已被学校或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学校立即取消其求是新星计划资格并停止资助,已发放的资助由学生向原资助主体偿还相关资助费用,并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

如有问题,请联系:张老师、胡老师,电话:0571-88981403


附件1:关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求是新星培养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2: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3: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