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按照本科生院“关于2022级、2023级学生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学生报名、专业和学院审核,同意以下同学转入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学习:
序号 | 接收专业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1 | 行政管理 | 3230105240 | 张宸 | 2023 |
2 | 土地资源管理 | 3230104067 | 杨政烨 | 2023 |
3 | 农林经济管理 | 3230103779 | 徐礼贤 | 2023 |
特此公示。
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