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本科生评奖评优3号】关于开展公共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2021级、2022级及部分2020级、2023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重要通知

发布者:李北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0

各位公管学院2020级行政管理(体育)专业本科生、2021级本科生、2022级本科生及2023级行政管理(体育)专业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荣誉及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4、附件5)和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院本科生各班级内部开展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能力素养评价环节,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班长、团支书开展工作。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后续申请奖学金的思政评价等级相关联)

【班长工作】1、建立班级测评小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和两名同学代表组成(由班会选举产生),班主任担任班级测评小组组长,同时作为班级评奖评优第一负责人。

截止日期:91224点前建立班级测评小组。

【个人工作】2、个人活动纪实申报:班长通知班内学生个人填写附件6《公共管理学院思想品德考评个人申报表》,主要参照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记实申报认证项目表》仅社会工作类项目需参考附件2或附件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社会工作标兵纪实”部分,所有同学填写后将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发至本班班长。

截止日期:91424点前班长收齐班内全部同学个人申报表

【个人+班长工作】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分四档打分:91-100分、81分至90分、71分至80分、70分及以下等四个分数段打分(其中打分的比例基本20%30%30%20%为准)。班级测评小组向班主任及本班同学印发填有本班学生信息的附件8《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评议表》(参考本班参评名单,转专业已经走了,但是去年秋冬学期还在公管的同学要参与评议),每位同学填写,最终得分取平均值,由班长汇总填写附件9《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评议汇总表》(以上步骤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截止日期:91624点前。

【班长工作】4班长根据班内各位同学的个人考评申报表(附件6),组织班级测评小组开始测评审核,汇总填写附件7《公共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素质记实申报认证)结果确认表》审核完成后,将附件7附件9的最终结果在班内进行全班公示

截止日期:91912组织评价小组审核,并完成全班公示。

【班长工作】5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班长班内同学的个人考评申报表附件6)汇总成单独文件夹,并与附件7附件9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一起打包发送至:ggpjpy2024@163.com,邮件名:【综合测评】年级+班级;其中附件7附件9纸质版文件经班主任及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全员签字确认后交至公共管理学院106办公室李北老师处。

截止日期:电子版与纸质版上交均为92013:00


二、能力素养评价(和后续申请标兵相关联)

1、能力素养评价原则上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实施,即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或附件3)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将相关获奖表彰证明及其他可供证明的材料上报进行审核认定。未列明事项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商定后予以审核认定。能力素养分别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五个方面(2021包含劳动实践),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础,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

【个人工作】2、申报同学填写附件10《公管学院学生能力素养申报表》,主要参照附件2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1级之前)附件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1级起)》,所有同学填写后,电子版与相关证明材料发至本班班长。

截止日期:91412点前。

【班长工作】3班长汇总并填写附件11《公管学院学生能力素养汇总表》,组织班级测评小组开始测评审核,审核完成后,将附件11的最终结果在班内进行全班公示

截止日期:91912点前组织评价组审核,并完成全班公示。

【班长工作】4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评价小组组长将附件11《公管学院学生能力素养汇总表》发送至:ggpjpy2024@163.com,邮件名:【能力素养】+年级+班级;附件11纸质版经班主任及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全员签字确认后交至公共管理学院106办公室李北老师处。

截止日期:电子版与纸质版上交均为92013:00

三、学院审核

1、公示寝室成绩(未在校住宿的同学按全院平均分计)。

2、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计算总分,其中活动纪实占70%,寝室成绩占15%,班级评议占15%

3、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纪处分未解除同学思政评价为“不合格”)。对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评为不合格,学院进行最终公示。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记实申报认证项目表》.pdf 

附件2:《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1级之前)》.pdf

附件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1级起)》.pdf

 附件4:《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荣誉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级之前)》.pdf

附件5:《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荣誉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级起)》.pdf

附件6:【个人】个人考评申报表.xls

附件7:【汇总】《公共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思想政治素质记实申报认证)结果确认表》.doc

附件8:【个人】《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评议表》.xls

附件9:【汇总】《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评议表》.xlsx

附件10:【个人】《公管学院学生能力素养申报表》.xls

附件11:【汇总】《公管学院学生能力素养汇总表》.xls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老师:0571-56662037

邮箱:ggpjpy2024@163.com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