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及全国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 奖励标准: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000元。
2. 追加名额:本年度各单位名额在原通知基础上翻倍,已经公示的国奖获得者不变,目前我院新增国奖名额为10人。
3. 评选条件:原国奖申请和评选条件不变,除去已经获得国家奖金的同学,我院有19人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除去已经获得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同学,我院有31人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含有资格获国奖的同学)。
4. 工作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学院会在浙江大学国家奖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审答辩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材料,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评选,决定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递补人员,不再另行组织面试答辩。相关结果会及时公示在院网。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北 0571-56662037 libei1230@zj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