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学院在评选时将对省政府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统筹考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学校下达我院2023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32名,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11月4日12:00前在ETA系统中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版材料办理后续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北老师 0571-56662037
公共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