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校级外设奖学金申请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申请同学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
说明:外设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二、名额分配
名称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永平奖学金 | 恒逸奖学金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流芳——远见奖学金 | 金融港湾奖学金 |
名额 | 1 | 1 | 1 | 2 | 2 | 20 |
金额 | 2500 | 6000 | 10000 | 5000 | 9043 | 4000 |
(一)南都三等奖学金
1.评选名额:1人
2.奖金额度:2500元
3.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二)永平奖学金
1、评选名额:1人
2、奖金额度:6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恒逸奖学金
1.评选名额:1人
2.奖金额度:10000元
3.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四)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1.评选名额:2人
2.奖金额度:5000元
3.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社科学部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工学部建工学院建筑系、城规系,当年9月升入大三的本科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五)流芳——远见奖学金
1.评选名额:2人
2.奖金额度:9043元
3.申请条件:
(1)获奖者需充分展现其领导力与社会责任承担,满足以下条件(次序不分先后):a. 公益实践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b. 大型学生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c. 其它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
(2)成绩优良:学习刻苦,没有挂科;
(3)同等条件下,欠发达地区生源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六)金融港湾奖学金
1.评选名额:20人
2.奖金额度:4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理想;
(2)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
(5)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前20%。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符合各类外设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须于11月7日12:00前在ETA平台上进行申请,选择“外设奖学金(公共管理学院)”进行申请,将附件1《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3-2024学年外设奖学金汇总表》以及外设奖学金所需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表格不得改动格式,不能超过一个正反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将电子版与外设奖学金所需证明材料一同以“专业班级+姓名+XX奖学金申请”打包命名后于11月7日12:00前发送至 ggpjpy2024@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表格内关于成绩排名、德育成绩的相关等级须真实、准确,根据公示结果填写。对于表格的内容、格式不要随意修改,对于需要填写申请奖项的外设奖学金表格,请务必将表格题目补充、填写完整。
(三)外设奖学金申请表中需填写参评学生对设奖单位的认识情况(200字),且不得照抄单位简介,具体应对照设奖单位名录: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47.html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