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研究生:
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专业、年级等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
5.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5年3月学制到期者;
(3)2023-2024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2023-2024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
二、各类助学金参评要求
1.浚生基金
(1)申请继续资助:2024-2025学年未毕业、未转段且符合资助要求的研究生拟获浚生基金继续资助。
(2)新申请:浚生基金资助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根据浚生基金的评审原则,在规定学制内未毕业(需延期)者不再继续资助,对硕转博研究生,其博士阶段需重新申请。今年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名额1个。
2.郑格如助学金
(1)简介:全校每学年资助研究生30人,1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浙江大学全日制非在职硕士一年级研究生(专业硕士除外),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心公益的均可申请。
3.庄氏助学金
(1)简介:全校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人,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全校贫困地区农村、家境困难、学习优良、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小米助学金
(1)简介:全校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0人,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心公益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5. 希望工程励志助学金
(1)简介:每学年资助研究生30人,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要求:全校各专业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符合基本条件、热心公益的全日制在读硕士一年级研究生(三年制)均可申请。受益学生需接受社会公益意识教育,宣传希望工程“自助助人”的公益理念。
6.金色年华助学金
(1)简介:每学年资助研究生150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今年因研究生毕业、延期等原因,产生空缺推荐名额62个,公共管理学院本年度可推荐1人。
(2)要求: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元/年用于连续优先结对帮扶余杭区和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3位初中或高中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具体要求如下:
1.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附11),确定帮扶对象后需在2025年3月(具体时间待通知)前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其中续助学生若未替换结对帮扶对象则无需再次提交,附件12)、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2.帮扶对象学生需每学年向受助学生提交年度总结表(附件13),此表将作为每年续助资格参考内容;
7.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浙江大学助学金
(1)简介:每学年资助硕士研究生30人,5500元/人,分两次发放。
(2)要求: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仅面向202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校级面试,学校将组织评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获助者30名,每人每年资助5500元,分两次发放(2024-2025学年秋冬、春夏学期各发放一次)。获助者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
2.申请继续资助流程:
学生需完成《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1,填写示例详见附件2)、上一学年成绩单(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及感谢信(附件3),《公共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3.新申请流程:
(1)浚生基金
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填写示例详见附件6),《公共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注意将该类别助学金填写于sheet 1中。
(2)郑格如助学金、庄氏助学金、小米助学金、希望励志工程助学金
申请者填写(无需确定具体申请助学金类别)《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填写示例详见附件6),《公共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请注意将该类别助学金名单放置于sheet 2中。
(3)新鸿基助学金
申请者填写1.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7,纸质一式两份);2. 新鸿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8,纸质一式一份,800字以上);3.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9,纸质一式一份,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4.本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纸质,各一式一份);5. 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0,一式一份,纸质、电子)
4.各类助学金材料上交要求( 均需电子+纸质,一式一份):
类别 | 需交材料 | 备注 |
续助 |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1,填写示例详见附件2);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感谢信(附件3)。 3.院(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sheet 1中请标明“续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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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 |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填写示例详见附件6);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3-2024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院(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 申请/汇总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 |
5.以上材料请于11月13日前上交,纸质材料交至公共管理学院106办公室王老师处,电子材料以“【助学金名称】+【姓名、学号】专项助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spa@zju.edu.cn。
6.各项助学金最终获助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未尽之处,请联系:王艺澄56662036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8日
附件3【续助】感谢信.doc
附件4【续助、新申请】公共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新鸿基】新鸿基郭氏地产助学金申请书(模版).docx
附件10【新鸿基】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1【金色年华】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对接函.docx
附件12【金色年华】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附件13【金色年华】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