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型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资助对象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同学们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该项目已成功开展了十九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二十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相关学生积极参与。
一、申请原则
1.坚持教育与资助相结合。NSEP项目是贯彻资助育人工作理念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以资助为手段,多元助推学生成长发展。
2.坚持学生主体性作用发挥。NSEP项目要注重发挥学生主体和教师指导作用,在有序引导的基础上鼓励自主探索,守正创新,立足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教育实践。
3.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导向并重。NSEP项目既要注重过程管理,引导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素质能力;也要强化目标导向,打造项目品牌,提升育人成效。
二、项目介绍
申报者可根据项目实施原则,结合自身优势,自主选题申报。建议重点围绕学风建设、资助育人、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等内容展开。
1.学风建设:围绕优良学风建设,通过榜样作用发挥、学业帮扶提升、生涯规划引导、资源平台建设、学习方法探索、案例经验总结等,助推学生学业水平提升,营造优良学习氛围。
2.资助育人:贯彻资助育人理念,学生资助对象的道德培养、学业提升、身心发展、就业帮扶等,结合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意志品质,助推学生资助对象成长发展。
3.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服务、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组织社团管理、学校管理服务等,提升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
2.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资助对象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立项人或成员均可)。
3.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允许非资助对象参与,且必须邀请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4.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鼓励项目组开展基于实践的调查和研究。
2.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3.11月25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邮件命名为“NSEP项目申请+项目名称+立项人姓名”,同时递交纸质表至青溪3舍619信箱。我院普通项目立项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答辩包括PPT展示和评委提问环节。
五、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学院将择优推荐不超过20%为校级项目。
2.可凭项目公示结果截图,按照本科生素质训练项目自主申请第二课堂记点认定,认定流程依照校团委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根据项目立项结果及实施成效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其中,校级项目支持3000~4000元,结题评价为优秀的项目额外支持1000元。院级项目支持1500~3000元,结题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可参照给予一定额外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校级优秀项目。
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立项人和参与者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中止项目经费,取消再次申报资格。确有合理原因无法参与项目实施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意,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六、学院联系方式
李老师 0571-56662037
曹同学18858162272
附件1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