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院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2.各团支部应严格依据本支部团情况统计数据收缴团费,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3.学院团委将对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前欠缴的团费请相关团支部本次一并补缴。
4.每位团员缴纳团费0.2元/月(2024年度7月至12月,小计1.2元/人);其中,9月毕业研究生提交3个月团费,共0.6元/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5.请各本科生团支部于2024年12月10日12:00前将本单位《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下半年团费统计表》(见附件)交至zjuggxyftw@163.com。为方便起见,团总支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团支部团费缴纳”。账户名为:黄翊宸 19700778115。
6.请各研究生团支部于2024年12月10日12:00前将本单位《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下半年团费统计表》(见附件)交至zjuyjstzz@163.com。为方便起见,团总支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xx团支部团费缴纳”。账户名为:闻静 17716352672。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