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研究生:
关于博士生社会实践免修申请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修申请及认定
根据学校文件《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http://10.203.3.207:8080/xwfw/gfxwj/tpl/template-1/info.html?id=2174&list=gfxwj&context=&style=)相关规定,学生该环节不通过将不能正常毕业,请务必重视。
完成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指实际参与社会实践且考核通过或申请免修且通过,否则认定为未完成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其中:
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系)核实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符合以下免修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修:
1.有1年(含)以上工龄的博士生和在职博士生;
2.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曾参加为期4周(含)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考核合格的;
3.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3个月(含)以上的;
4.在校期间按有关规定申请创业的;
5.经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各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其它情况。
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5日-12月15日,博士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y.zju.edu.cn/),选择路径:实践-应用中心-实践申请,实践类型选择“免修申请”。
点击“申请免修”,进入申请页面,按要求上传申请和证明资料;
点击“免修申请表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与免修证明材料一起打包上传,并选择“免修条件”,填写“免修理由”。
2.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2日学院审核认定。
3.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学校审核认定。
二、寒假社会实践申请
寒假仅面向2025年3月、6月毕业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寒假仅开放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申请通道,由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寒假期间实践时间不少于4周,考核要求严格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辛苦各院系把关。
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5日;
(2)各学院自行安排中期报告审核;
(3)总结提交时间:2025年2月14日-2月20日;
(4)院系审核:2025年2月21日-3月2日;
(5)学校审核:2025年3月3日-3月10日。
三、温馨提示
1.请即将毕业的博士生务必本人进入系统查看并确认是否完成必修环节;
2.请申请免修的同学尽早提交材料,学院审核后学校会及时审核,以便因材料不全而审核不通过的同学能在系统开放期限内重新发起申请;
未尽之处,请联系
王艺澄 56662036